会员服务>会员服务
关于会员,绍兴市心理学会在章程中有如下规定:
第七条 本学会的会员分为团体(单位)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类。
第八条 会员资格:
(一)申请加入本学会的团体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1、拥护本学会的章程;
2、有加入本学会的意愿;
3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:
(1)各级各类开设心理学课程的学校系统;
(2)各级各类附设心理学相关科室的医疗机构。
(二)申请加入本学会的个人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1、拥护学会的章程;
2、加入本学会的意愿;
3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从事心理学相关工作者:
(1)从事心理教育的教师与相关工作人员;
(2)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医务人员;
(3)具有心理学学科背景或从事心理相关工作的人员;
(4)与心理学相关的高校教师遇研究人员。
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(二)经理事会讨论通过;
(三)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。
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本学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参加本学会的活动;
(三)获得本学会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对本学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五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∶
(一)执行本学会的决议;
(二)维护本学会合法权益;
(三)完成本学会交办的工作;
(四)按规定交纳会费;
(五)向本学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学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
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